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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00:00...条件的子女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4.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5.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6.由于一些新建校在持续规划建设中,学区划分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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