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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20:40...按照教育的阶段、类型和顺序单独成编也不需要探讨,一方面,我国目前的教育立法主体除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保障法之外,是以教育法、学前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为核心的,该成编方式具有相对丰富的基础和经验;另一方面,作为我国最为主要的基本教育法律制度,教育阶段划分后单独成编能够保障教育法典总则和分则之间的体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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