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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 15:30...(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一条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测试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性自我声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开展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的,测试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功能型无人车安全性自我声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功能型无人车安全性自我声明应当...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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