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22 05:30 .. 本机关拟责令下列当事人到本机关补缴通行附加费、滞纳金并作出处以相应罚款的处罚决定(详见附表)。
本机关因采取其他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本机关将依法予以核实。
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下列自然人车主有权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放弃听证的权利。
请当事人(单位)看到公告后及时到本机关补缴通行附加费、滞纳金并接受行政处罚。
补缴的通行附加费、滞纳金的具体金额以实际缴纳之日为准。
本公告自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附表:违法行为通知书明细表联系地址:文昌市文城镇迎宾路1号邮编:571300联系电话:0 .. UfqiNews ↓
2
本页Url
🤖 智能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