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14 21:20 .. 8.台资企业与重庆企业同等适用相关用地政策。
对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台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重庆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对符合城市规划和不改变用途的存量工业用地,经批准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多层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或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台资工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兴办先进制造业、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经批准可在5年过渡期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过渡期满后,依法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产业政策、产业生命周期和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等情况,可灵活设定10—50年的工业用地出让年期,对符合规划的堆场、仓储等项目以及不适宜以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可以租赁方式供地,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短期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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