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9-23 13:50 .. 所有车辆在年度初始的星级指标为4颗星(年度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违反考核指标的,一次扣星分别为:1颗星、2颗星,扣至1颗星为止。
驾驶员符合以下情形可对车辆进行升星操作:出租汽车驾驶员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等先进事迹的,升星1颗(年度内累计升星不得超过2颗);出租汽车驾驶员参加“爱心助残”“公益送考”“锦绣太原畅游行”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倡导的公益活动,可升星1颗(1辆巡游出租汽车每季度参加公益活动等升星最高限度为1颗,年度内累计升星不得超过2颗);运营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予以降星后,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连续3个月未被行政处罚可升星1颗,连续半年未被行政处罚升星2颗(升星数不得高于降星数)。
巡游车驾驶员有所列情形之一的,所驾驶车辆直接降为1星(依据: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在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中,发生交通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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