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2 00:10 .. 于是到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被申请人天津某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在收到开庭通知书后,因远在北京无法现场参与庭审而犯难。
在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人员本着方便当事人参加仲裁活动,减轻当事人的仲裁成本的原则,决定依托视频会议,以“笔录+录音录像”形式进行线上开庭处理该起劳动纠纷案件,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开庭时,仲裁员、书记员、能够到庭的申请人及委托代理人在仲裁庭现场,不能到庭的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在远程线上出庭,三方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终端参加庭审,庭审全程秩序井然,同步录音录像,庭审工作圆满画上句号。
首次“互联网+仲裁”新模式的成功实行,是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全面落实营商环境“一网通办、一事联办”的工作要求,遵循“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路”的工作原则,突破传统仲裁庭审模式,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效能的有力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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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驳回了喻某的全部仲裁请求.
喻某不服劳动仲裁的结果,遂诉至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法院经审理认为,喻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有业务往来的供应商的转账款项系民间借贷往来或借贷的合意,且在接受审计调查前无主动归还行为,因此方认定喻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解除与其劳动关系系合法解除并无不当.
喻某对员工手册的内容无异议,表明其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已经知悉.
因此,公司依据规定单方面解除与喻某的劳动关系,且在解除劳动关系前通知了单位工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为合法解除.
喻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遂驳回了喻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例三:网络主播与签约公司之间应据实认定法律关系——胡某与某网络直播公司劳动争议案【基本案情】2020年9月1日,胡某与某网络直播公司签订了一份《艺人经纪合同》,约定胡某选择某网络直播公司担任其演艺活动的经纪和经营.. 05-07 18:20 ↓ 24
...受理涉外案件总争议金额420亿元,个案最高争议金额人民币239.91亿元,个案争议金额在10亿以上的案件数量为21个,受理涉外案件覆盖国家和地区累计138个,均位居全国第一.
深圳国际仲裁院有关负责人表示,越来越多的中外企业认可深圳的国际公信力,选择到深圳和谐化解商事纠纷,深圳作为全球性国际商事仲裁中心的基础进一步夯实.
此外,深圳国际仲裁院针对疫情率先推出助企纾困措施,2022年在6639宗仲裁案件中减免仲裁费2.45亿元,占受理案件数量的80%,直接减轻市场主体化解商事纠纷的成本.
据介绍,2022年,深圳国际仲裁院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试点城市建设,全力打造中国式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的深圳样板.
2022年10月14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建立跨境仲裁协作和国际仲裁合作机制”改革实践经验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向全国推广的“借鉴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 02-01 21:40 ↓ 22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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