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0 07:40 .. 不良商家通过欺骗等营销手段套路消费者的现象也层出不穷。
一是宠物“领养”实为捆绑销售。
经营者打着公益“领养”的幌子售卖宠物,消费者“领养”后才发现后续面临一系列捆绑消费以及高额违约金等陷阱。
二是网购宠物单次交易不同环节通过不同平台处理来规避平台管理。
如在短视频等社交平台展示宠物,在微信等通讯平台沟通,在支付宝等支付平台付款。
三是网购宠物货不对板,消费者实际收到的宠物品种与经营者宣传不一致等。
【消协意见】消费者通过网络渠道购买宠物时,尽量选择交易全过程在同一个平台内处理的商家,并要求商家提供品种、健康状况等证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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