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8 19:30 .. 无论接受还是馈赠土宜,从国家法律来说,都属于禁止事项。
明朝法律规定,官员在自己任职地方,接受下属所馈送的土宜礼物,接受者不问多寡,笞四十,赠送者减一等,笞三十。
风宪官也就是监察官员接受土宜,要比其他官员罪加二等。
著名的清官海瑞,曾发出《禁馈送告示》说,接受所部馈送土宜礼物,受者笞四十,与者减一等,律有明禁。
粮长里长各色人等送薪送菜,禁不能止,对此,海瑞说,他们奉承官府,实际上是有所需求。
今天献殷勤,他日禀公事、取私债、多科钱粮、占人便宜,就会肆行无忌。
于是海瑞下令,今后凡有送薪送菜入县门者,以财嘱论罪。
把门人误不搜检者,重责枷号。
清朝时期,馈赠土宜也是有禁令的。
乾隆皇帝继位后,于乾隆元年就谕令督抚不得接受土宜。
他说,地方官员给督抚馈赠土宜,势必额外巧取,吾民深受其患。
督抚为一省表率,既收州县土宜,则两司道府馈遗,又不可却。
而州县既送督抚土宜,则给两司道府馈送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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