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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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27 20:10 .. 指导本单位相关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档案;(三)监督、指导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
    第十五条各级各类档案馆的设置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国家档案馆应当配备与其职责和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依照《档案法》第十条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收集本馆分管范围内的档案;(二)按照规定整理、保管档案;(三)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并采取各种形式研究、开发档案资源,为各方面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四)开展宣传教育,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和历史文化教育功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的其他各类档案馆,参照前款规定依法履行相应职责。
    第十七条档案主管部门、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为档案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档案的管理第十八条按照国 .. UfqiNews 1

...(其实参公人员分参公机关人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这里只讲参公事业单位人员,一般是某个行政机关的二级机构,编制一般使用的是事业编制,待遇参照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本质上是事业单位.
    部分干部不是特别理解参公事业单位的性质,以为调到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身份就取消了,以后很难回到公务员队伍了,其实不然,虽然调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员身份确实被取消,但马上会进行参公登记.
    参公登记人员的提拔和晋升、录用与考核、退休和工资等,都和行政单位公务员是一样的,参公单位与行政单位是互通的,两者可以随时进行相互调任,所以完全不用担心.
    虽然可以相互交流,但交流过程中,尤其是在档案审核过程中,有2个地方需要特别注意的:一、身份转变从公务员到参公人员,首先要对公务员身份进行注销,需要将公务员登记表要报上级单位审批,注销本人公务员身份.
    与此同时,应该对干部进行参公登记,获取参公身.. 05-24 08:00 11

...网民“赤峰大博”:缓缴社保在个人的缴费记录上怎么显示?会不会影响享受其他待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企业缓缴期间,依法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认定为正常缴费.
    网民“王永强”:从事业单位到企业工作,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参保人员从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应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网民“南无”:辞职后养老保险断缴几个月,找到新工作继续缴费,之前断缴的部分能补缴吗?影响退休金发放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按照《社会保险法》等法律制.. 01-14 19:50 8 ..UfqiNews

日本东京Japan Tokyo城市风景-人文景观与自然风光和谐交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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