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2-13 02:20 .. 此次获得表彰的有宁明县人民医院、宁明县中医医院、宁明县妇幼保健院、宁明县强制隔离戒毒所、宁明县寨安乡卫生院、宁明县那堪卫生院及宁明县城中镇第一卫生院等15家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表现突出的机构和单位。
图为宁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成绩突出单位进行表彰。
(农亚明/摄)据统计,2022年宁明县共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总数257份,总体任务完成率为114.73%;共收集上报药物滥用报告总数71份,总体任务完成率为101.43%;共收集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总数125份,总体任务完成率为195.31%;共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总数115份,总体任务完成率为179.69%。
其中化妆品不良反应上报工作获得全市排名第一,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上报工作获得全市排名第二。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借助通报表彰,各机构和单位2023年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药物滥用不良反应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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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
鼓励未纳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名单的排污单位建设、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
具体鼓励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排污单位应当在下列点位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已发布的相关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规定需要实施自动监测的进出口、排放口;(二)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等明确要求应当实施自动监测的排放口;(三)其他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排放口.
第十二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建设、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一)选用符合国家相关环境监测标准、计量器具管理要求的监测设备;(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当符合设备现场端建设技术规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等要求;(三)自动监测数据的采集和传输应当符合相关污.. 04-15 10:40 ↓ 12
...积极开展绿色化改造和提标改造,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回头看”,及时跟踪督办整改进展,加强隐患排查“回头看”与边生产边管控、自行监测、周边监测等其他在产企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衔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汉中市结合工作实际,近期制定印发了《汉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4年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单位有关工作的通知》,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消除土壤污染隐患,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安全.
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动态更新土壤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全市纳入名录管理企业37家,新纳入企业10家.
指导新纳入名录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要求,系统、全面地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建立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及时消除土壤污染隐患.
持续推进企业土壤和地下水.. 05-28 18:40 ↓ 3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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