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2-06 21:50 .. 家境殷实的老黄夫妇给了女儿150万元现金及100万元定期存折,婚后还陆续补助女儿近百万元。
此后,李先生因其父亲的企业需要筹措资金,多次向黄女士借款,黄女士便将其婚前财产及婚后贷款取得的款项全部借予李先生。
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黄女士多次向李先生催要借款。
然而,李先生因各种原因未能全额还款,同时认可尚欠200万元无法偿还。
2020年12月,双方婚姻关系解除后,黄女士向李先生催要该款项,李先生以二人之间不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为由不予偿还。
后黄女士诉至扬中法院,要求李先生立即偿还借款200万元,同时承担逾期还款利息。
扬中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虽然曾系夫妻关系,但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法律上并没有对夫妻之间的借贷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作为民事主体,夫妻一方向另一方借款,仍属于民事借贷行为,产生纠纷时,应适用有关民间借贷的民事法律规定。
此案中,双方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黄女士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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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女士替程老板向工程业务员垫付了1000余万元.
随后,程老板的公司向周女士出具了一张借条,写明了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并且约定了利息,程老板也分别在法定代表人和连带保证人处签名并按了手印.
两年后,程老板与周女士离婚了.
周女士手持借条,起诉到法院,要求程老板的公司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并且要求程老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经法院审理,周女士向工程业务员转账的代垫金额与借条中的借款金额一致,借条中载明的借款用途与工程业务员向周女士出具的代付确认函中的工程费用亦能够相互印证.
程老板及其公司在周女士代垫款项后出具借条,是事后对借款事实的确认.
法院认定程老板的公司与周女士之间的借款事实真实存在.
借款发生在程老板与周女士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款项是用于程老板个人独资的企业,程老板与周女士的离婚协议亦明确约定各自名下的公司债务由各自承担.
综上,法院.. 03-23 11:20 ↓ 22
...法院判决支持了孙某的诉请.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发现顾某在借款后第二年便与丈夫张某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作出了财产分割约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一套房产在儿子张某18周岁后归其所有,期间男女双方不得抵押出售,顾某和张某有居住权,张某某无居住权.
由于顾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儿子也非涉案被执行人,该案一直未能有效执行.
孙某经多方打听,认为顾某和张某某离婚是假,逃避债务是真,遂将顾某、张某某告上金安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两被告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
庭审中,顾某辩称,案涉房屋是张某某婚前购买,2015年办理的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孙某的债权是2020年其没有能力支付本息才最终确定的,并不属于恶意逃债作出的行为.
张某某也称,房子是其婚前购买,孙某起诉顾某与其无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 04-08 05:20 ↓ 21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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