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7-15 22:40...以“家务事”为由拒绝法律介入,不仅是观念落后,根本就是拿“家务事”作为家暴的遮羞布。“家暴”并不是不可外扬的“家丑”,而是全社会都当反对、都应保持“零容忍”的丑恶行径甚至是违法犯罪行为。反家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我国不仅大力倡导家庭和谐,鼓励人们走出有关家暴的观念误区,还在法律上作出了明确规定。2016年3月1日颁... 0
-
-
-
本页Url:
-
2024-05-15-05:50 GMT . 添加到桌面浏览更方便.
-
本页U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