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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4-16 20:00 .. 由于当事人想要了解离婚、民间借贷等相关纠纷事宜,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与县特殊教育学校的黎老师联系,共同接待了这位当事人。
在手语老师的耐心翻译下,工作人员了解当事人的诉求,为其答疑解惑。
由于当事人未携带任何材料与证件,无法立即为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工作人员将立案所需的材料列成清单交予当事人。
当事人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并为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
近年来,安乡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推进诉讼服务工作,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通过与县特殊教育学校联动,邀请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与司法辅助工作,打造“接地气、有温度”的人民法院。
下一步,法院将持续推进一站式建设,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水平,让群众更快捷更直接地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讯员李胜男杨倩倩) .. UfqiNews ↓ 0
...让群众足不出户打官司.
春节期间,该院工业园区法庭运用搭建好的“掌上法庭”,10天成功高效化解了一起民事纠纷,便捷的化解纠纷方式获得当事人的高度好评.
2022年,四川的廖某通过中介向湖北的程某购买二手小汽车,双方协商由廖某支付程某1000余元费用,但因程某迟迟未寄出身份证从而导致车辆过户事宜无法推进,身处两地的双方又因沟通不畅,矛盾升级.
为此,今年1月中旬,廖某一纸诉状将程某诉至西塞山区法院,要求程某退还收到的款项.
为解决当事人春节期间异地审理难题,该案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在线诉讼规则,明晰在线诉讼行为等同于线下诉讼行为效力,指导当事人廖某使用企业微信办理相关诉讼事宜.
法官依据案件特点,与双方多次沟通分析案件利弊,最终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程某寄出身份证,车辆过户问题解决,廖某也通过企业微信撤回起诉.
西塞山区法院推出的“掌上法庭”办案模式,依托企业微信等平台.. 02-09 06:10 ↓ 34
...合同成立与否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成立、效力.
指导性案例197号《深圳市实正共盈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申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案》明确了仲裁庭已通过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但当事人未在第一次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视为当事人接受仲裁庭对案件的管辖权.
案件虽进入重新仲裁程序,但仍为同一纠纷,当事人接受仲裁庭管辖的行为在重新仲裁过程中具有效力,其无权在重新仲裁首次开庭前提出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申请.
指导性案例198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与刘友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案》明确了实际施工人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亦未与发包人、承包人订立有效仲裁协议,不应受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约束.
实际施工人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后,发包人请求撤销仲裁裁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指导性案例199号《高哲宇.. 01-06 01:30 ↓ 27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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