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0-27 01:10 .. 黑色犬只对唐某发起攻击,将其咬伤。
8时30分,邓某、唐某被送至医院。
经诊断,唐某全身多处咬伤,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
经全力救治,已完成伤口清创手术,生命体征平稳。
医疗救治专家组将根据检查情况完善后续医疗救治措施。
邓某体表擦伤,已处理。
公安机关正全力展开调查处置工作,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记者从女孩母亲处了解到,被咬女孩今年2岁11个月,事发时狗主人不在周边,下一步她将追究犬主及小区物业责任。
律师犬只伤人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担责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为犬只佩戴标识牌;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等规定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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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公园一位姓王的保安告诉记者,仍有市民沿着公园周边无人看守的小路携犬进入公园,“每次看到,我们都会上前招呼驱离,但几乎每天都能遇到不自觉的市民.”
▲龙头寺公园门口禁止宠物入内的标识.
记者周松摄犬只收容各环节还需进一步打通养犬条例第五章,用大篇幅对犬只收容、认领和领养作出了相关规定.
例如,规定(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辖区养犬管理的需要,组织设立犬只收容留检场所,负责收容、检疫和依法处置流浪犬、弃养犬、没收犬等犬只.
同时,对一些特殊情况的犬只进行收容作出了规定,有严重伤人记录的犬只,由公安机关责令养犬人送至犬只收容留检场所.
那么,现在这些收容场所准备得如何了呢?6月1日,某街道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犬只收容存在一定困难.
“首先,现在的收容场所都是民营的,收容流浪犬需要一笔费用,目前这些费用是由街道在承担.
除了费用,更困难的是收容场所不足的问题.”
该负责人说,.. 06-03 03:00 ↓ 15
...属于当地建成区内禁止饲养的大型犬.
7岁的徐某某跟随祖母王某某逗犬时,阿拉斯加犬突然抓伤徐某某面部.
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第九章中,对于饲养动物损害的责任有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如果按照这一规定判,徐某某的祖母王某某要也承担相应的监护人失责责任.
法院并没有援引这一规定,而是根据民法典对于烈性犬等危险动物侵权的严格责任原则,侵权人应当承担“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
审理法院认为,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违反规定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具有严重的主观过错,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徐某某逗犬有过错,也不能减轻刘某某的责任.
明确知道城市禁止饲养这种大型犬,自己不但在家饲养,还带到公共场所.
从民间朴素公平正义观来看,不养大型犬就没有伤害,违法.. 02-07 03:50 ↓ 2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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