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ops, Data read error for 3079436, Try new one ( 读取异常, 请尝试搜索关键词 ) ....
... 2024-04-29 03:30 .. 此前开展的用户“千人回访”显示,近九成用户表示该平台体验感较好。
为深化政务公开,更加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助力企业经营发展,我省在互联网上打造了一个综合性、互动式、共享型政务信息咨询服务平台——“晓苏”政策问答台,对用户提问有问必答。
因企业群众的问题各式各样,职能部门的政策也千差万别,有关部门为平台定制细致的运行规范,保障服务有序高效:在问题提交上,制定统一规范表单,确保提问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在问题答复上,要求每个解答都须包含“四要素”,包括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进行实质性答复、给出党政部门落款并公布咨询电话,确保答复于法有据、高效规范、公开透明,也方便用户把政策信息问彻底、弄明白;在响应质效上,注重“即问即答”,依托政策信息库第一时间答复政策类咨询,不能直接答复的则流转至相关部门单位,在一日内解答。
据统计,省市县三级7185家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幕后响应用 .. UfqiNews ↓ 0
(二)在后端:彻底激活刑事政策的“出罪口” 在规范层面,“四性”特征划定了民间融资的刑事法律风险界限,这是在“前端”所确定的融资规则体系,也是实现法律效果的基本前提.
但是,法律规范具有相对稳定性,会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现实的发展和需要,这就需要合理地平衡打击非法集资与引导民间融资之间的关系,为在形式要件上已具备“四性”特征的融资行为,在“后端”设置刑事政策的“出罪口”.
从目前的司法解释看,已经有了这种规范的设置.
具体而言,这些司法文件考虑到国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政策,为了防止将那些具备“四性”特征的融资行为均纳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打击范围,故从刑事政策的角度,将“集资用途”与“能否及时清退”并列设置为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条件.
其中,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之“集资用途”,是从集资活动是否具有正当性来切入;对于所吸收资金“能否及时清退”,则主要是考虑集资行为在客观结果上不会损害公众投资者的财产利益,也没有产生维护社会稳定 ... 民间借贷融资的刑事法律风险界限-4 ⟶
...制定实施了一批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规章,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不断提升我国营商环境的法治化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打通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重点做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营商环境法律制度体系.
加快完成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一致的法规政策文件修订废止工作,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1+N+X”法规政策体系.
这里的“1”指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N”指各部门制定的相关领域单行法规政策,“X”指各地区出台的配套法规政策.
在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同时,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
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制定涉企政策时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
二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深化推.. 06-14 18:30 ↓ 3488 ..UfqiNews
本页Url
🤖 智能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