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6 03:27 , 35
但爱鲈鱼美 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
共和是公共善的实现;民主是公民意志的实现。
鉴于这个问题不易回答,
我先举个栗子:有一个国号叫做“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这句话翻译过来是:“朝鲜的--人民统治的--人民的--人民的事业”。
这是一个病句。
这俩词都有超过两千年历史,而且在此期间的涵义还发生了很大变化,不论是从制度的角度,还是理念的角度,还是变迁的角度,都足够写几本书。
我不认为在这个论坛上有人敢拍着胸脯说能够回答这个问题。
但是,还是试着说一些个人的理解。
一、第一重区别---制度方面
古希腊城邦时代,在最有知识的理论家那里有一个关于政体分类的共识,
按照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统治,把政体分类为君主制、贵族制、民主制,
这三种政体在实践中会滑向各自变态的一面:僭主制、寡头制、暴民制。
这些政体之间会转换。君主不得人心会被僭主取代,僭主无道时被贵族取代,贵族失德被寡头代替,寡头太过分了会被民众推翻,民众走火入魔后变成暴民,最后再被一个贤明君主实现统一。
古代社会最经典的民主制存在于古希腊雅典的伯利克里时期。
基本和主要的统治机构有: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民众法庭。
也就是说,立法、议事、审判等权均归平民执掌。说明一下:前两者发挥作用的形式类似于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
后来,罗马征服了希腊,世界的中心发生了迁移。有一位学者经历了这种变迁,他是波利比乌斯。
波利比乌斯是希腊人,作为人质来到了罗马,并且当了罗马的太子少保。
波利比乌斯发现,罗马共和国之所以战无不胜,根源在其制度。
这是一种混合制度,混合了君主、贵族、平民三种制度的优点: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种权力制衡,均对国家的决策发挥作用。
既保证了精英、贵族、平民都可以发挥才干,获得作为共和国公民的至高荣誉,同时又防止了任何一方权力膨胀,把国家引致歧途。
到这里,民主和共和最明显的---制度上的区别就有了:
民主是指平民的统治,共和是指君主、贵族、平民共治。
二、第二重区别---德行方面
后来,罗马共和国被武夫窃取,共和制盛极而衰。
另一位大学问家------罗马共和国的殉道者西塞罗在共和制香消玉殒前说:共和国是人民的事业。西塞罗的著作体现着共和制在“德行”上的几个特点:
1---爱国主义是一切信仰的旗帜,高于宗教信仰;
2---公共利益高于个人私利,排除一切派系之争;
3---公民参与国家政治,不使用雇佣兵卫国;
总结:共和是公共善(共有物的目的)的实现。
再回到民主,关于雅典民主也有一席话,伯利克里在阵亡将士墓前的演讲,他说:
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
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
让一个人负担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有的真正才能。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
……在我们这里,每一个人关心的,不仅是他自己的事务,而且也关心国家的事务:
就是那些最忙于他们自己的事务的人,对于一般政治也是很熟悉的——这是我们的特点: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
……从这里也可以总结出民主在“德行”上的一些特点:
1---多数决定(有能力决定+多数决定是对的);
2---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参与政治是公民价值的体现(如亚里士多德说的:人天生是政治动物;城邦之外,非神即兽。此处的政治就是城邦公共生活);
总结:民主是公民意志(法律)的实现。
需要补充的是:
1---以上两个总结只是个人的理解;
2---不论是古希腊还是古罗马,它们的公民都有特定含义,古希腊城邦的公民只是指,排除了女人、未成年人、外邦人、奴隶后剩下的成年男性,这些男性的民主实际上等同于城邦国家的民主;古罗马同样是一个由公民、无公民权的自由人和奴隶组成的社会。
三、近代的例子---两场革命
第一场,法国大革命:共和的失败
我们经常 1--讨论法国大革命的影响,2--指出民主的暴政。但是却很少提:1--法国大革命失败了,2--它的失败是在现代社会建立共和国的图谋的失败。
有关民主的方面暂不提,只看共和的方面:法国革命实践的是“某种程度上最后一位共和主义者卢梭”的理想,罗伯斯庇尔重复了很多次的一个词是:美德。
他和他的追随者计划通过恐怖手段建设一个德行共和国,结果自己被恐怖了。他曾经说过:恐怖即美德。
第二场,美国革命:民主的成功
美国人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共和国,但是这种成功更多是在制度上而非德行上,它内部的小利益团体的存在是对共和精神的背离。
一个显著的情况是:托克维尔写美国的书叫做论美国的民主,而不是论美国的共和。细看这本书就会发现,令托克维尔赞赏有加的是:一种区域性的自治精神。这是一种民主精神。
美国的建国,实际上是一场共和与民主的妥协。
1787年,费城会议,联邦党人突破了州的授权(原本各州议会授权他们的代表去修改邦联条例),意图成立一个新的中央政府,反联邦党人对此提出尖锐批评,因为这可能极大地损害公民已经争得的权利。
最后的妥协是:
联邦党人同意在新的宪法后增加十条修正案,作为权利法案;
反联邦党人则同意联邦党人的新宪法。
这样,美国在制度上成为了一个共和国。
补充:大部分国父对民主持怀疑态度,
他们建立强总统制、强中央政府,除了对外的考虑,很大程度上目的在于抑制来自民主的暴政的危险,
而他们设置参议院,更是直接针对众议院的民主热情。
四、个人看法
1---共和基本上可以说是好的,因为它是多元的,有一种“多元民主”的提法,我觉得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它有可能成为培育共和的土壤;
民主不是,因为把民众的自治能力作为政治决策的信条的决策几乎没有好结果;
2---如果说“民主能够扩大实现人类利益的公共权力的范围”的话,那么,共和则侧重于对这些利益的兼顾,并稳固维护这些利益的信念。
3---即使是从制度上看,现代社会的共和国家(总统共和)和民主国家(代议制民主)也很难达到古代的水准(议会共和、直接民主)。
4---这两个词很多时候是纠缠在一起的,共和里面含有民主的意思,所以,朝鲜的国号是一个衣冠楚楚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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