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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是人类历史的一段弯路吗?-2

2020-05-13 , 704 , 0 ,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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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为什么当下开始批判互联网的“原罪”?


显然,互联网绝非一种带有集权主义意识形态的技术,互联网企业也绝非一群驱使着技术的邪恶魔王。


但这并不意味着万事 OK,天下太平。《减少互联网是唯一的答案》一文存在的价值,并不在于真的呼吁从现在起整个人类社会应当减少互联网的使用,而在于启发我们在当下应该开始思考这一问题。


“这一问题”是哪个问题?我们要把时间稍微往回调一点,从 iPhone 的发布开始说起。

2007 年 1 月,乔布斯在旧金山马士孔尼会展中心的舞台上发布苹果公司第一代智能手机 iPhone 时,虽然行业、媒体与消费者的“沸腾”程度远超于之后的任何一次消费电子领域的发布会。


但没有人意识到,苹果公司开启的是自苏联解体以来,人类消费科技的最后一个技术奇点。

在 iPhone 面世的 10 年里,再没有一款产品,像智能手机那样彻底改变我们的生活、工作甚至是社会运作方式。

移动互联网是互联网的二次爆发,也是互联网这一次技术革命的尾声,它将互联网给人类社会带来的变革推向了最大化。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全面普及,在这之后的每一天,互联网能给整个社会带来的收益都是更少而不是更多。


因此,上文中提到的需要思考的“这一问题”,也即当下互联网唯一的问题是:这一轮技术革命,结束了,我们怎么办。


以移动互联网为范例,每一次技术变革为经济增长或社会变革所带来的影响基本来自于两个维度:


其一,技术裂变的能力,用人话说就是有多少后续技术会被该技术引爆。

比如移动互联网带来了通信技术,显示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区块链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等相关技术的发展。

每新引爆一个次生技术点,就会让技术革命的火焰变得更强一些。


其二,技术普及的能力,用人话说就是有多少人可以被卷入技术革命。

技术的应用门槛越低,可能被卷入的人就会越多,技术革命的延续时间就会更长。

比如移动互联网诞生前(2008年),网民数是不到8亿。移动互联网诞生10年后的2019年,网民数是 43.88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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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回归到“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这一技术变革,这两条链式反应已在2018-2019年左右到达了顶点——所有能用互联网的人都用上了互联网,所有能接入互联网的业务都接入了互联网。


UfqiLong

在整个技术变革燃烧的过程中,技术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因为它能够肉眼可见的提升整个社会的福祉。

尽管今日头条创立早期一直被诟病为“由算法驱动的垃圾堆”,但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今日头条之前从未有一个新闻App能够获得上亿的日活,它所带来的信息平民化是不可忽视的。

尽管抖音和手游被认为“祸害了下一代”,但事实上是在此之前人类从未创造出如此唾手可得且成本低廉的娱乐方式,它们所带来的娱乐(快乐)平民化也是不可忽视的。


这就好像在转基因问题上,一些反转基因的观点认为在进行长达数十年的超长周期研究验证转基因是绝对安全之前绝对不允许给人类食用。

而现实是,转基因食品为全球许多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提供了在当下活下去的可能性,停止对转基因食物的投产无异于大规模屠杀。


在进步的绝对性上,我们总归需要先解决“有没有”的基础性问题,才能有讨论“怎样让它变好”的正当性。

正如当人类能够生产出498大卡/ 17元的食物(一个标准巨无霸),我们才会开始关注糖油盐的负面效应,对互联网所带来的数字“糖油盐”也是同样。

随着技术裂变程度和技术普及程度双双到达天花板,“有没有”这一基础性问题已经被解决。


于是,我们会开始潜移默化的开始关注它的正当性问题。2018 年开始,全球互联网行业出现非常明显的道德性危机,从Facebook到Google,从滴滴到百度,从今日头条到携程出行,以至于2018年被戏称为“互联网公司道歉年”。


这种道德性危机遍布于不同国家与地区,互联网的不同细分领域,不同年龄层面的公司,他们唯一的共同点就是他们都是互联网公司。


这种危机爆发的深层次原因是来自于上述两个链条的熄火,整个互联网行业能给社会带来的刚性福祉增长放缓。

用更简单地话来说,如果所有人都习惯性地享受到了互联网所带来的便利时,就到了该开始关注互联网负面影响的时候。

事实上,从宏观层面上传统意义上的政府和学术机构比公众更早的意识到了互联网福祉见顶后的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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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fqiLong

各国政府(无论原本处于哪个阵营)均开始加紧研究和制定对互联网及数据隐私的监管政策:

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2018年生效)和《数字化单一市场版权指令》(2018年通)、

美国的《澄清域外合法使用数据法(2018年生效)、

中国的《网络安全法》(2017年生效)、

英国的《在线危害》白皮书(将推进立法议程)、

俄罗斯的《主权互联网法案》(2019年通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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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国家觉得互联网破坏了民主,独裁国家觉得互联网破坏了独裁。


那么唯一的可能,就是互联网在更务实、更微观的层面开始展现其负面作用,以至于任何形态的上层建筑都开始对其产生敌意。以上所列文件的立法动机虽各不相同,但其在实操层面均通过“使互联网不再像过去那么互联”来的减少互联网的负面。


而更可怕的是,这类法律无论在传统意义的民主国家还是威权国家,都得到了从统治机构到民众的主流赞成,并且即便是在最自由的国家也没有受到太大的阻碍。

值得一提的是,以 GDPR 为代表的监管政策显然并不能达成良好的效果。

根据美国经济研究局(NBER)在2019年3月发布的报告《GDPR对科技创业投资的短期影响》,GDPR使新兴、年轻和成长阶段欧盟企业每笔交易融资额分别缩水27.1%、31.4%和77.3%,新企业每周减损90万美元投资,使成熟企业每周减损710万美元投资。


类似 GDPR 这类法规,对于 Facebook、Google 等跨国巨头来说,只是一个可被量化的合规成本,而对于尚且弱不禁风的欧盟本土互联网企业来说这些合规政策就被视为不可逾越的高门槛。

本文无意为上述任何一种管理方法摇旗呐喊,亦不去探讨如何建立一个有效的互联网管理制度,我们只解释为什么互联网会从一个几年前万众仰慕的行业变成一个“过街老鼠”。


因为只有清晰的定位互联网自身的问题是什么,才能有可能找到真真正的解决办法。

而显然,无论是媒体、公众、学术圈和各国政府都尚未给互联网发展带来的问题进行一个合理的解释。



+互联网 +技术 +移动 +转基因 +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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