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13 , 2001 , 104 , 165
人要理解现实,只有两种原理可以应用:目的论的原理和因果关系的原理。凡是不能纳入这两个元范之一的东西,就为人心所绝对无法理解。
一个事象如果不能用这两个原理之一来解释,那就是不可思议,就是神秘。凡是变,可以看作:或是机械的因果关系的后果,或是有意行为的结果;就人心来想,没有第三个解释[9]。
前面曾讲过,目的论也可看作因果关系的一种,这固然不错,但是这种讲法并不是取消这两个元范之间的本质上的差异。
泛机械论的世界观,犯了方法上一元论的错误;它只承认机械的因果关系,因为它把任何认识的价値或者至少把一个比目的论较高的认识的价値,归因于、而且只归因于机械的因果关系。 〖它只承认机械的因果辟系,因为它把所有认知价值完全归于机械的因果关系,或者,至少机械因果关系所包含的认知价值高于目的论。 〗这是一种玄学的迷信。
由于人的理知是有限的,因果关系和目的论这两种认识原理,都是不完全的,都不会传达最后知识。因果关系的解释只是在无限中做一下回归(a regressus in infinitum)〖因果关系导致无穷倒退(a regressus in infinitum)〗,而无限是我们的理知所决不能穷尽的。
目的论一遇到问及原动力的动因是什么,也就显出它的缺陷。这两个方法的任何一个,一碰到不能分析、不能解释的极据,也都无能为力。
推理和科学研究,永不能做到叫我们完全心安,永不能得到无可怀疑的确定,永不能做到对一切事物完全认知。想做到这种境界的人,必须寄托于信仰,皈依一种敎义或玄学的敎条而求心安。
如果我们不超越理知和经验的范围,我们就不得不承认我们的人类同胞行为(「行为」二字作不及物动词用——译者附注)。我们不可由于时髦的偏见和武断的见解,而无视这个事实。
日常的经验不仅证明研究自然环境唯一的适当方法是因果关系这个元范所提供的,而且也同样有力地证明我们人类同胞正如同我们自己一样都是行为人。为要了解行为,解释和分析的方法只有一个,就是靠对于我们自己有意的行为加以认知和分析。
对于别人的行为之研究和分析,这个问题与「灵魂」存在或「不灭的灵魂」存在的问题决无关系。实用主义、动作主义(behaviorism)[10]、和实证论对于任何种类的灵魂学说都是反对的;尽管如此,它们对于我们的问题完全无益。
我们所要处理的问题是:如果我们不把人的行为当作有意义的、有目的的行动来了解,我们是否可能在心智上把握着人的行为。动作主义和实证论想把自然科学的方法应用到人的行为。
它们把人的行为解释为对于一些刺激的反应。但是这些刺激的本身不是自然科学的方法所可记述的。要记述这些刺激必须涉及行为人加在它们上面的意义。
我们也可以把一件货物之提供出卖叫做一个「刺激」。但是,要记述这样的提供异于其他一些提供的要件,那就不得不涉及有关的行为人对于这个情况所认为的意义。人是为要达到某些目的而行为的,任何诡辩都不能否认这个事实。我们这门科学的论题就是这有目的的行动——即,行为。如果我们无视行为人对于一个情况所赋予的意义以及对于他自己应付这个情况所采取的行动所赋予的意义,我们就无法接近我们的问题。
物理学家不应当去硏求最后原因,因为构成物理学论题的一切事物不可解释为人的行为的结果。反之,行为学家不应当无视行为人意志的作用;行为人的意志是旣定的事实。
如果行为学家不管它,他就应该停止硏究人的行为。有些事物,很多时候——但不是经常,旣可以从行为学的观点,也可以从自然科学的观点来研究。
但是从物理学和化学的观点来硏究枪炮放射的人,不是行为学家。他不管行为科学所要阐明的那些问题。
On the Serviceableness of Instincts
论本能的有用性
我们做研究工作只有两个途径可走:因果关系或目的论;这个事实,由于本能的有用性所涉及的问题得到证明。有些式样的动作,旣不能完全用自然科学因果关系的方法来解释,也不能看作有目的的人的行为。
为着了解这样的动作,我们不得不想一个权宜的办法。我们用「准行为」(quasi-action)一词来指称这些动作的特点;我们说这是些有用的本能(serviceable instincts)。
我们观察到两件事情:第一、一个生物生来就会有规律地对于一个刺激起反应;
第二、这种动作的效果就是加强或维持这个生物的生活力。如果我们能够把这样的动作解释为产生于有目的的意图,我们就可以把它叫做行为,而以行为学目的论的方法来研究它。
但是,我们在这类动作的背后看不出有意志作用的迹象,我们只好假定一个未知的因素——我们把它叫做本能——在发生作用。我们说,本能指挥动物的动作,这些动作是「准故意的」(quasi-purposeful),也指挥人的肌肉和神经的反应。
这些反应是下意识的,但是有用的。我们把这类动作的未经解释的因素看作一个力量,而把它叫做本能。可是仅就这个事实讲,对于我们的知识并没有什么增进。我们决不可忘记,本能这个名词不过是一个界限的标志,我们不能——至少就目前讲是不能——超越这个界限去作科学研究。
生物学对于以前被认为本能作用的许多现象,已经成功地发现了一个「自然的」,也即机械的解释。可是,还有一些其他的现象不能解释为机械的或化学的刺激所引起的机械的或化学的反应。动物所表现的姿势,有许多是不能理解的,除非我们假定有一个什么因素在指挥它。
动作主义是要用动物心理学的方法从外面来硏究人的行为,这是个幻想。动物的动作,一到超越了纯生理的过程(像呼吸和新陈代谢),那就只有借助于行为学所发展出来的一些意义概念(the meaning-concepts)来研究。
动作主义者是抱着目的和成功这些人类的概念来从事他的硏究的。他很不愿意地把「有用」和「有害」这些人类的概念应用到他所研究的主题。他在语言字句中决不提到意识和目的的追求,因而自己欺骗自己。
其实他的内心到处都追求目的,而且对于每个态度都用一种「被曲解的有用性」的看法去衡量。人的行为科学——就其不是生理学来讲——不能不涉及意义和目的。它不能从动物心理学以及对初生婴儿无意识反应的观察上学到任何东西。相反地,动物心理学和婴儿心理学却不能不要行为科学所提供的帮助。没有行为学的范畴,我们就无法想像和了解动物和婴儿的动作。
对于动物的本能动作加以观察,会叫我们大为惊奇,而且会引起一些无人可以圆满解答的问题。可是,动物甚至植物,会以「准故意的」方式来反应。这个事实的神秘,与人会思想、会行为的神秘,是一样的,也与无机的宇宙中物理学所描述的那些功能反应的神秘,以及有机的宇宙中生物过程所显现的神秘,没有不同。
UfqiLong
这些都是同一意义的神秘,在这个意义下,神秘就是一个极据,为我们的心所不能进一步分析或解释的。
我们所说的动物本能也是这样的一个极据。如同运动、力量、生命、意识这些概念一样,本能这个概念,也只是一个指称极据的名词。的的确确它旣不「解释」什么,也不指出一个原因或一个最后原因[11]。
The Absolute End
绝对目的
为着免除对于行为学范畴的任何误解,强调一项明明白白的道理,似乎是有益的。
行为学,同人的行为的历史学一样,是处理有目的的人的行为。如果它谈到「目的」,它所指的就是行为人所企图的目的。如果它说到「意义」,它是指的行为人对其行为所赋予的意义。
行为学和历史都是人心的显现,因此它们都受限于人类的心智能力。
关于绝对的和客观的心灵的意向,关于在事物的趋势中和历史的演化中固有的客观意义,以及关于上帝或自然或世界精神(weltgeist)或天数(manifest destiny)在宇宙和人事的统制中所想实现的东西,行为学和历史并不假装知道什么。它们与所谓历史哲学没有相同的地方。
它们不像黑格尔(Hegel)、孔德(Comet)、马克斯(Marx)以及其他一些作家的著作那样,自以为是启示生命和历史的「眞正的、客观的和绝对的」意义[12 ]。
Vegetative Man
植物人
有些哲学劝吿人们完全放弃一切作为,以实现人生的最高境界。它们把生活看作一个绝对的祸害,充满着烦恼、痛苦、和灾难:它们明白地否认任何有目的的努力会使生活变得可忍受。
要得到快乐,只有靠意识、意愿、和生命的完全消灭。走上至福和解放的唯一途径,就是变得完全消极、不在乎、像植物那样不动作。
至善的境界就是不思想、不行为。这是印度哲学,尤其是佛敎以及叔本华(Schopenhauer)哲学的精义。
行为学不评论它们。关于一切价値判断和最后目的的选择,行为学是中立的。它的任务不是赞成或反对,而是陈述。
行为学的主题,是人的行为。它所研究的是行为人,而不是变成了一个植物而无所作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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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Cf. Alfred Schütz, Der sinnhafte Aufbau der sozialen Welt (Vinna, 1932), p. 18.
[8] 參考Alfred Schütz, Der sinnhafte Aufbau der sozialen Welt (Vinna, 1932), p. 18.
[9] Cr. Karel Englis, Begründung der Teleologie als Form des empirischen Erkennens (Brünn, 1930), pp. 15 ff.
[9] 參考Karel Englis, Begründung der Teleologie als Form des empirischen Erkennens (Brünn, 1930), pp. 15 ff.
[10] 譯者注:Behaviorism通常譯作「行爲主義」。譯者鑒於本書所用的action、act、acting是特指有意義、有目的的「行爲」。爲避免混淆,故把Behaviorism譯作「動作主義」。
[10] "La vie est une cause premiere qui nous échappe comme toutes les causes premières et dont la science expérimentale n'a pas à se préoccuper." Claude Bernard, Law Science expérimentale (Paris, 1878), p. 137.
[11] 「生命,是我們所不懂的一個最初原因,和一切最初原因一樣;而且不是實驗的科學所要處理的。」Claude Bernard, Law Science expérimentale (Paris, 1878), p. 137.
[11] On the philosophy of history, cf. Mises, Theory and History (New Haven, 1957), pp. 159. ff.
[12] 關於歷史哲學,參考著者的Theory and History (New Haven, 1957), pp. 159. 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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