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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6...第十一章 日常监管和违规处理
11.1 本所可以对本规则第 1.5 条和第 1.6 条规定的监管对象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要求作出解释和说明; (二)要求提供相关备查文件或者材料; (三)要求聘请保荐机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进行核查 并发表意见;
(四... 127 -
2021-09-06...第八章 应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一节 股票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8.1.1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本所业务规则规定或者本 所认定的异常波动的,本所可以根据异常波动程度和监管需 要,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74 (二)要求上市公... 127 -
2021-09-06...第三节 信息披露监管方式
5.3.1 本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对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责任。
5.3.2 本所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审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可以采用要求说明、公开... 125 -
2021-09-06... (接续)
第二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2.1 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聘程序,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行为。职工监事依照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2.... 123 -
2021-09-06...
(接续)
第四节 股份变动管理
2.4.1 上市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2.4.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 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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