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12-09 04:30 .. 领导干部中主观遗忘不报、错报漏报的占多数.”
浙江省开化县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姜志伟告诉记者,就主观原因而言,个人有关事项错报漏报甚至故意不报,常与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政策把握不准、担心引起组织关注等有关。
河南省登封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牛风云认为,党员干部隐瞒不报或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原因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纪法意识匮乏,未将如实报告当作应尽职责,敷衍应付;二是侥幸心理作祟,认为隐瞒行为不会被察觉,或者即便被发现也可能不会受到重罚;三是自我保护心理驱使,担心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可能引发不良后果,如面临纪律处分、晋升受阻等.”
重庆市南川区福寿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胡某就是其中的典型。
从2021年1月开始,胡某实际控制其岳母和弟弟名下共2个证券账户炒股,但此后每年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时,他均未如实报告其隐名持有股票的情况。
“胡某不想让组织知道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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