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7-29 15:50 .. 其“福寿三多”虽以传统的“佛手、寿桃、石榴”等元素寓意的“福多、寿多、子多”为创作题材,但进行了个性化的创作,形成了具有独创性表达的新绒花作品,并进行了作品著作权登记。
被告则认为,双方的创作灵感均源自故宫款“福寿三多”,存在部分创作元素与故宫款趋同,有其合理性,是对公有领域元素的借鉴,其创作并非就是对原告作品的抄袭。
究竟是不同路径的创作,还是仿冒侵权?事关合理使用与保护创新。
“必须严格适用独创性的认定标准,既要比对‘形’,又要观看‘神’,精准界定民间文艺创作中的原创与演绎.”
本案承办法官说。
经过从涉案绒花的各元素相对大小、相对位置、排列布局、整体形态、视觉效果、色彩处理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法院最终认定某文化传播公司销售的绒花产品与原告制作的美术作品相比构成实质性相似,其行为侵害了原告美术作品的复制权等著作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这样的保护不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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