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13 13:00 .. 这不是变相增加我的维权成本吗?”广东省梅州市的王先生气愤地说,“我正常维权,凭啥只能去被告所在地打官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使用格式条款与消费者订立管辖协议,未采取合理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主张管辖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院审理认为:该电商平台服务协议中的管辖条款,排除了合同履行地等可供相对方选择的其他法院管辖的权利,在方便电商平台以及平台内商家诉讼的同时,加重了买家的维权成本。
因此,该服务协议中的管辖条款应认定无效。
可以说,这起“只能到被告住所地打官司”引发的官司,具有积极普法意义,法院的判决也表明,某些商家的聪明不是真聪明,而是真糊涂。
类似的情况其实常常出现。
一些商家在制定“游戏规则”时,会将“只能到被告住所地打官司”作为其中的一个条款。
商家之所以这么做,是耍了个心眼,给消 .. UfqiNews ↓ 8
“死亡证明”也能造假?现代快报记者在网上搜索发现,竟有十多家相关店铺,业务包括出国签证材料、医疗单位死亡证明书、病危通知书等.
随机点开一家店铺,首页可以看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图片.
卖家表示,“死亡证明”200元一份,可以添加微信沟通详情.
添加微信后,对方很快发来一张“死亡证明”单据模板,其中公章和人名等信息进行模糊处理.
接着,卖家让记者将需要定制的信息发过来:“行政区编码、编号、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址、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家属姓名、家.. 12-03 20:50 ↓ 14
...执法人员认为王女士的行为涉嫌违反《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规定,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制作《涉嫌违法停车行为告知书》一份,放置于该车辆的前挡风玻璃雨刮器处.
王女士到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后,执法部门决定对其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行为罚款50元.
机动车充电停放处为什么不能临时停车?王女士虽然缴纳了罚款,心里却依然不服气,故而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禁止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不文明行为.
同时,该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违反前述规定,妨碍他人使用机动车公共充电桩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法院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王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王女士提起上诉.
日前,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 09-26 00:00 ↓ 11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规定,财产保险合同的约定管辖,当事人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和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中择一选择,案涉保险合同的约定管辖条款超出被告住所地和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约定管辖法院,该约定管辖应属无效.
一审法院认定该约定管辖有效,认定事实不清.
本案被告住所地(人保武汉分公司)和保险标的物(质押黄金)所在地,均位于湖北省武汉市,而且,本案牵涉利益重大、案情复杂,具有全国性重大影响,本案应予提级管辖,应移送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四)长安信托不是案涉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案涉保险合同对长安信托并无约.. 10-13 17:50 ↓ 8 ..Ufqi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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