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6-28 02:10 .. 還是全部授權?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香港應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但並沒有使用「只能由香港應自行立法」這樣的表述;而此次明確規定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和處罰,有三類與「二十三條」涉及罪行不重疊,說明並非全部授權。
其二,當香港無法履行憲制責任時怎麼辦?既然中央負有根本責任,那麼,就有「兜底」的責任。
所以,明確規定香港特區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承擔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明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在香港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其職責主要是監督、指導、協調、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同時, .. ↓ 1
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出於對香港的信任,中央授權香港立法,並不等於中央完全放棄了立法的權力。
黃楚標委員補充說,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措詞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說的是「應該」,而不是「必須」或「只能」由香港特區立法,可見沒有排他性。
江達可委員指出,在香港特區沒有能力立法、且國家安全出現巨大風險時,從國家層面立法,在香港頒布實施,完全合乎基本法的規定。
說到利害關係,不少委員認為,這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叛國、亂港分子,對絕大多數百姓來說不僅不會受到限制,各項權利在安全環境下反而能得到.. ⟶ 10
...并不是修改第六届立法会的任期。
从法理上讲,第六届立法会的任期於9月30日结束。
至於因第七届立法会选举押后一年,导致9月30日之后形成的&";真空&";怎麼办?行政长官并没有就此做出决定。
其二,基本法设计了香港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相对独立、相互制衡的制度框架,基本法的解释权和修改权都属於全国人大常委会,如果因为特殊情况导致立法会出现权力&";真空&";,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行政长官无权决定。
事实上,林郑作为特区政府的首长,必须向中央政府负责。
林郑已向中央政府报告此事,中央.. ⟶ 6
...「兩制」就無從談起。
這是審視香港一切問題的基點。
從這個基點出發,包括行政、立法、司法機關在內的所有公職人員,都必須不折不扣地維護「一國」原則。
道理很簡單,如果不認同「一國」,也就沒有「兩制」,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沒有存在的必要。
如果沒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就沒有特區政府、立法會、香港各級法院。
如果沒有這些機關,也就沒有政府公務員、立法會議員、各級法官的立身之處。
如果公職人員不維護「一國」原則,就等於自毀立身的根基,從法理邏輯上講不通。
作為政府問責官員,楊潤雄局長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堅決態度和務實做法,正是履職盡責的體..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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