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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20...于2023年10月18日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以上新政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本市此前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按该通知执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印发《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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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2:40...提取的资金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本项操作指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市住建局另行制定,具体实施时间以操作指引公布的为准。二是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养育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东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按规定比例及规定上限方式申请租房提取的,规定比例从70%提高至10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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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18:30...于2023年10月18日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以上新政即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原文《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实施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暂行)》及解读点击查看。本市此前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与该通知不一致的,按该通知执行。政策解读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印发《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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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 14:20...放宽申请条件本次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新政的利好主要体现在申请人范围和社保年限要求这两方面。征求意见稿显示,针对三限房承购人所需符合的条件,首次销售保持不变,在首次销售选完住房还有剩余的情况下,申请人群放宽到全市进行第二阶段销售。对申购人而言,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计缴纳养老保险由满3年变为满1年;不具有东莞户籍的,在莞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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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18:10...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的,须提供购房之日前4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3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税证明。(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具有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为本科以上【含国(境)外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具备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能...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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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13:19 GMT . 添加到桌面浏览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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