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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3:30...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宿迁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补助,其余40%部分,省级财政与市...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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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6:40...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北京市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住院报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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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23:40...曾莉怡介绍,随着工作重心转移到“保健康、防重症”上,病患人数大量增加给医疗机构带来了极大挑战。以株洲为例,医疗机构尽最大可能对重症床位做了扩容,除原本的重症监护室、感染内科、呼吸内科外,很多外科科室开放收治新冠患者。从2022年12月中下旬开始,医疗机构维持着超负荷运转,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尽全力为老百姓做好医...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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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0:40...关于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同)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参保职工报销比例95%,参保居民报销比例80%,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参保患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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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9:20...降低重症率和病亡率。全力加强急诊力量配备,对高危患者优先安排就诊,优化住院收治,保障患者住院需求和重症患者救治需要。高度关注农村地区,充分发挥县医院龙头作用,做好分级分类救治,加强基层发热门诊建设,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药品、设备配备到位。王海东就大同市各级医疗机构开设发热门诊的总体情况;医疗机构现有床位数能否满足...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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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8:00...所需资金由各市财政先行支付,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补助,对设区市(不含省财政直接管理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80%予以补助,对省财政直接管理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9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提高基层就医门诊保障水平。协同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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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20...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二、关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同)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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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0:10...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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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8 01:20...参保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负担,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参保地财政负担40%(未参保的由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负担40%)。上述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再向财政部门申请结算。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通知》要求,...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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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0:20...2023年将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450个。同时,引导新冠治疗药品合理形成价格。会议也要求,切实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方便群众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加快费用清算结算速度,减轻救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此外,将进一步扩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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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0:20...包括诊断为新冠病毒感染、相关基础疾病合并新冠病毒感染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继续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广西参保患者异地就医的,不受申请备案时间限制,不降低报销比例,执行参保地就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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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4:50...增加床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疫情期间可按照规定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唐山市参保患者在指定的方舱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治疗费用,可依托建设方舱医院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费用。支持医疗救治资源下沉,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向同级医保部门办理变更备案后可按照规定将营业地点延伸至基层医疗机构。扩大救治医疗机构范围,继...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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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2:50...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目录内(含临时增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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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0:10...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报销水平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医保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不低于75%...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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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22:10...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新冠疫情治疗药品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预计此次面向全省预付医保基金超4.3亿元(以实际预付资金为准),覆盖全省各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该《通知》印发后由省医保中心负责具体实施。《通知》指出,省医保局参照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资金预付模式,建立医保部门向医疗机构预付医保基金专...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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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20:00...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含临时纳入支付范围)门急诊费用,通过“新冠门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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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15:20...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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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9:5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相关财政经费按照《青海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保障管理办法》(青政办〔2022〕92号)执行。政策执行中,以患者入院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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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09:30...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二、关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同)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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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04:40...无法分开结算的住院费用一并纳入新冠相关医疗费用医保报销结算范围;对于明显不属于新冠治疗且医疗机构可以分开结算的费用,不纳入新冠专项保障范围内。在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方面,我省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及疑似症状的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我省临时增补)的新冠治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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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40...提供便捷医保服务。在新冠患者住院治疗费用保障方面,《通知》明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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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50...无法分开结算的住院费用一并纳入新冠相关医疗费用医保报销结算范围;对于明显不属于新冠治疗且医疗机构可以分开结算的费用,不纳入新冠专项保障范围内。在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方面,我省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及疑似症状的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我省临时增补)的新冠治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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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16:08 GMT . 添加到桌面浏览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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