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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23:30...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宿迁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先行支付,中央财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60%给予补助,其余40%部分,省级财政与市...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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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1 06:40...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要求,确保人民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期,北京市对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住院报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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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1:30...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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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0 00:40...关于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同)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参保职工报销比例95%,参保居民报销比例80%,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参保患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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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21:30...住院费用延续全额保障根据通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参保患者在广州所有收治医院急诊留观、住院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基础病、合并症和并发症等费用),延续前期特殊医疗保障政策,取消起付线、按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全额保障。该政策...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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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8:00...所需资金由各市财政先行支付,省级财政结合中央补助,对设区市(不含省财政直接管理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80%予以补助,对省财政直接管理县按实际发生费用的90%予以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提高基层就医门诊保障水平。协同推动实施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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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15:20...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二、关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下同)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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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9 00:10...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各省临时增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冠治疗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门急诊费用,原则上不设起付...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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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10:20...2023年将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450个。同时,引导新冠治疗药品合理形成价格。会议也要求,切实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方便群众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加快费用清算结算速度,减轻救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此外,将进一步扩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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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40...为持续挤压药品耗材虚高价格水分,2023年将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450个。同时,引导新冠治疗药品合理形成价格。会议也要求,切实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方便群众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加快费用清算结算速度,减轻救治医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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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7:10...先行执行至3月31日。《通知》提出继续执行前期住院费用报销政策: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同时,新冠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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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16:20...2023年将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扩大地方集采覆盖品种,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450个。同时,引导新冠治疗药品合理形成价格。会议也要求,切实做好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方便群众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加快费用清算结算速度,减轻救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此外,将进一步扩大...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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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 04:50...增加床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疫情期间可按照规定临时性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唐山市参保患者在指定的方舱医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治疗费用,可依托建设方舱医院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上传费用。支持医疗救治资源下沉,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向同级医保部门办理变更备案后可按照规定将营业地点延伸至基层医疗机构。扩大救治医疗机构范围,继...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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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22:50...引导患者基层就医,确保医疗服务平稳有序。加大医保对农村地区、城市社区等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倾斜支持力度,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目录内(含临时增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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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14:50...符合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继续使用原有病情编码结算,执行特殊医保支付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中央和省级财政予以安排,所需资金由救治医疗机构先行垫付,财政部门按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到今年3月31日。在3月31日前,对...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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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06:50...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28488元。优化医保支付政策。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延续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门急诊费用专项保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费用,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报销比例为8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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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4 06:40...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印发《关于落实乙类乙管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我省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延续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门急诊费用专项保障,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二级及...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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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22:50...在执行国家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要求基础上,结合河南省实际明确保障政策。政策规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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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20:00...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前期费用保障政策。该政策以患者入院时间计算,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及疑似症状参保患者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发生的,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救治有关的(医保目录范围内,含临时纳入支付范围)门急诊费用,通过“新冠门诊...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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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8:50...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新闻多看点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怎么做?解读来了今天,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解读。全文如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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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06:20...此项政策暂定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据介绍,报销不设置起付线和封顶线,符合范围金额按照70%报销,报销金额不纳入门诊统筹限额和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限额。目前,太原市符合条件的1634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通了“新冠门诊”医保结算功能,可为符合条件的参保人提供新冠门、急诊治疗费用的实时结算。1月8日凌晨1时30分,患者冯...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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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04:40...无法分开结算的住院费用一并纳入新冠相关医疗费用医保报销结算范围;对于明显不属于新冠治疗且医疗机构可以分开结算的费用,不纳入新冠专项保障范围内。在新冠患者门急诊治疗费用保障方面,我省对在基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及疑似症状的参保患者门急诊费用实施专项保障,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配足医保药品目录内(含我省临时增补)的新冠治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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