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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9:40...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公众聚集的人员密集场所违规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将电瓶拆卸后带至家中充电。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社区(村居),应当常态化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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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9:10...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将电瓶拆卸后带至家中充电。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社区(村居),应当常态化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巡查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二、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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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0:00...落实管理责任。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应当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车充电的需求。六、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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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0:20...及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明公综﹝2023﹞192号)等相关规定,原在2020年7月31日前申领的超标电动车(号牌样式为橙色底“三明JXXXX”车牌),燃油助力车(号牌样式为白色底“尤溪临时登记车牌)过渡期为3年,过渡期满后不得上路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2024年1月1日起,所有悬挂“...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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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12:10...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公开曝光。另外,核实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当事人基本信息,明确姓名、身份证号码、违法时间、违法行为,通报至所在村庄、社区、单位。有网友称,不戴头盔被通报给单位,仪征交警的做法是否侵犯个人隐私?仪征市公安局相关人士对澎湃新闻表示,通告有瑕疵,已经撤回,将进行修改,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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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2 05:20...事发后,林某家人以涉案电梯有质量问题,A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电梯生产商、维保公司存在侵权行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事故发生为由,起诉至海沧区法院,请求判令承担医疗费、护理费等11项费用。法院审理后认为:坠落事故系林某自身过失所致,与电梯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此外,四被告已经分别履行了日常运维管理服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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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03:23 GMT . 添加到桌面浏览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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