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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12:30...调解小组组长由基层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会小组长、一线班组长等担任。小微型企业可参照规模以上企业做法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联合设立调解委员会。不具备设立调解委员会条件的,可安排劳动者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员(信息员),参加小微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2.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推进乡镇(街道)调解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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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3 12:00...按照分级设立的原则在总部和分支机构分别设立调解委员会。有需要的企业,可在车间、工段、班组等设立调解小组。建立总部调解委员会抓总、分支机构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调解小组为基本单位的多层次调解工作网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推进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主任可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担任,调解员由乡镇(...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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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 21:20...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优先聘任。调解小组组长由基层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会小组长、一线班组长等担任。小微型企业可参照规模以上企业做法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联合设立调解委员会。不具备设立调解委员会条件的,可安排劳动者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员(信息员),参加小微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2.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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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04:50...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优先聘任。调解小组组长由基层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会小组长、一线班组长等担任。小微型企业可参照规模以上企业做法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联合设立调解委员会。不具备设立调解委员会条件的,可安排劳动者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员(信息员),参加小微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2.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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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09:30...具有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人员可优先聘任。调解小组组长由基层生产部门负责人或者工会小组长、一线班组长等担任。小微型企业可参照规模以上企业做法设立调解委员会,也可联合设立调解委员会。不具备设立调解委员会条件的,可安排劳动者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员(信息员),参加小微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2.乡镇(街道)调解中心。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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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4:20...调解组织要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可探索建立代收仲裁申请制度。依法落实支付令规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因支付拖欠工资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农民工可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要依法发出支付令。(三)妥善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集体劳动争议。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制订拖欠农民...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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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6 03:10...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在乡镇(街道)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平台设置“劳动争议调解窗口”,由当地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调解组织负责调解窗口的日常工作。各类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设立和人员组成情况要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各地人力资源...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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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8:40...依法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风险,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三、活动安排(一)加强组织领导1.组建志愿者队伍。通过广泛动员、志愿申请、择优选拔,在全国每个地市确定3名左右40岁以下、政治素质高、专业功底好、服务意识强的骨干专职仲裁员,组成千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队伍。青年仲裁员志愿者报名表于5月10日前报送部调解...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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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8:40...现就示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的意见》,坚持“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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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7:00...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第九条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具体承担争议调解仲裁等日常工作。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仲裁院对仲裁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十条仲裁委员会的经费依法由财政予以保障。仲裁经费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仲裁专项经费等。仲裁院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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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6:30...、《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有关要求,积极探究和把握裁审衔接工作规律,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实现裁审衔接工作机制完善、运转顺畅,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仲裁的独特优势和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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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06:00...二、“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任务分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统筹推进法院系统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负责法院调解平台的研发、运维、宣传等工作。各级人民法院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框架下,负责与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开展本级特邀调解名册确认、委派委托调解以及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工作,做好调解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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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10...走出了一条以板栗助力社会共治、助推乡村振兴的新路子。2022年12月,《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助力“满乡”走上致富之路》经验材料成功获评全国“2022年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十佳案例”。源头管理定标准组建工作专班,重点在食品安全监管、商标培育、标准化建设、产品质量认证等方面加大专业人员的支持力度。帮扶构建“公司+农户+基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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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20:10...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内部申诉和协商回应工作,适用本参考指引。第三条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诉,也可以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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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16:10 GMT . 添加到桌面浏览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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