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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 20:50...一时间,《都江堰百寿图》成为地域具有标志性的文化现象。文化现象包含了物质文化、精神文化、方式文化几个特征。《都江堰百寿图》与文化现象,构成怎样的内在逻辑关系,其深层的意义和对文艺创作的启示是什么?引起了研究者浓厚的兴趣和深入思考。一般来说,被艺术史、思想文化史研究者关注的艺术文献并不多见。符合研究条件的艺术作品,既要达...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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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8:10...“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提供即是提出、提交的含义,而不具有帮助的意思与效果。因此,不应将“提供”限定为帮助性质。事实上,如上游犯罪本犯以拆分交易、制造交易等方式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存入自己提供的账户中,就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性质效果,...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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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2 05:10...其次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对差额部分有占有的故意,若第三人为特定关系人,则可以直接认定;若第三人不是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则要求双方有通过此种方式共同敛财的通谋和故意。比如,第三人丙是国家工作人员甲的同乡,二人约定通过甲给请托人乙打招呼,让乙从丙处高价购买红酒,赚取利润后二人平分。此种情况下,可将购买价与市场价的差额认定为甲与...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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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0 02:20...很多都安装了小屏幕,这个小屏幕的作用很多,比如可以用于行驶路线的导航,比如可以用于车辆倒车的监控。车辆上安装的小屏幕,其设计的作用就是用于导航和监控的。但是,到了实际使用的时候,不少驾驶员用在了观看视频上,甚至有的驾驶员会将这个车载小屏幕与手机相连,用于刷短视频或者是追剧。其实,这种“开车看视频”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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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4 03:10...并提交春节放假通知。通知显示:“公司安排2021年2月6日(腊月二十五)至2021年2月21日(正月初十)放假,共16天,2月22日正式上班。……2月8、9、10、18、19日为法定上班日期,优先使用员工法定年假抵扣春节假期。”董某认可阅读了该通知并认可按通知安排春节期间未到岗。公司亦按照正常工作的工资标准支付董某上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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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23:50...不符合法定的鉴定意见条件。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第九十七条规定,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六)鉴定过程和方法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因此,虽然该证据冠以“鉴定意见”的名义,但它不属...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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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0 04:50...公司主张董某已休完上述期间年休假,并提交春节放假通知。通知显示:“公司安排2021年2月6日(腊月二十五)至2021年2月21日(正月初十)放假,共16天,2月22日正式上班。……2月8、9、10、18、19日为法定上班日期,优先使用员工法定年假抵扣春节假期。”董某认可阅读了该通知并认可按通知安排春节期间未到岗。公司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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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19:00...但刘女士微信转账支付的12900元,考虑到实际转账金额较大,并且周先生曾有过以“自己经济困难”为由向刘女士借款还贷等情形,这笔钱应该偿还。最终判决结果是,周先生向刘女士偿还借款12900元。宣判后,双方都没有上诉,判决生效。法院怎样认定“电子支付”中的财务行为性质?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主要依据是“红包”和“转账”在社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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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 07:20...在此案中,原告刘女士诉称,2019年其通过微信认识原告周先生。双方认识不久,周先生便以经济困难为由,多次向其借款。2020至2021年间,刘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累计向周先生转款15669元,后经多次催要均无果。对此,周先生辩称,涉案款项不是借款,是赠与。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以微信红包、微信转账两种方式向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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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2:20...要求其归还借款和利息。周先生辩称,涉案款项是刘女士的赠与,不是借款。法院认为,刘女士给周先生的资金有两种方式,性质不同。微信红包本身就是赠与,结合本案情况,刘女士是为了帮助周先生生活,给他发的微信红包2769元,是赠与行为,周先生不用还。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给周先生的12900元,周先生说是赠与,但没有证据证明刘女士有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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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 02:10...关于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向周先生支付的12900元,周先生虽辩称是赠与,但其并无证据证明刘女士就此曾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且考虑到周先生曾向刘女士借款还贷等情况,刘女士向周先生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的应认定系其向周先生提供的借款,周先生应予偿还。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微信转账和微信红包,二者虽均系通过微信软件操作付款,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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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2:40...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张某向李某发微信红包或转账的金额大小不等,少则300多元,多则10多万元。记者注意到,根据公布的案情,法院将上述款项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李某为工作中“刷业绩”向张某借款25万元,这部分款项李某出具了借条。第二类是李某以“家里老人生病了,现在手里没有周转资金,先转我3万块钱,等6月份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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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7 02:10...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其于2019年6月挪用土地征用补偿费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其于2020年7月挪用款项时,因为无法区分挪用的款项为公款还是集体资金,从有利于被告人的角度,已归还的10万元构成挪用资金罪,未归还的10万元,由于乙在主观上从挪用转化为占有,因此构成职务侵占罪。【难点辨析】一、挪用剩余土地征用补偿费的定性...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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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4 08:30...后经多次催要均无果。对此,周先生辩称,涉案款项不是借款,是赠与。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以微信红包、微信转账两种方式向周先生提供资金,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结合本案具体情形,刘女士出于对周先生生活的资助向其发送微信红包共计2769元,属于刘女士的赠与行为,无需周先生偿还。关于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向周先生支付的1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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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6:10...微信“红包与转账”的性质判断,让很多人有“幡然醒悟”、茅塞顿开之感,于是乎不少人直言,“今后还是使用转账更好”。可见,从某个角度来说,讨论微信“红包与转账”的区别,无疑是一次普法“网络课堂”。尤其在法治文明时代,知法、敬法、依法、用法已成为共识与原则。知法作为用法依法的前提与条件,更是法治精神建设的思想与意识保障。故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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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4:40...涉案款项不是借款,是赠予。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以微信红包、微信转账两种方式向周先生提供资金,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予”之义,结合本案具体情形,刘女士出于对周先生生活的资助向其发送微信红包共计2769元,属于刘女士的赠予行为,无需周先生偿还。关于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向周先生支付的12900元,周先生虽辩称是赠予,但其并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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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4:10...2019年其通过微信认识周先生。双方认识不久,周先生便以经济困难为由,多次向其借款。2020至2021年间,刘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累计向周先生转款15669元,后经多次催要均无果。对此,周先生辩称,涉案款项不是借款,是赠与。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以微信红包、微信转账两种方式向周先生提供资金,微信红包自身即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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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3:10...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结合本案具体情形,其中2769元属于刘女士的赠与行为,无需周先生偿还。关于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向周先生支付的12900元,周先生虽辩称是赠与,但其并无证据证明刘女士就此曾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周先生应予偿还。该话题迅速引发热议,有网友称,“全职妈妈在家带孩子,老公每月转我三四千算什么?”“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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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3 02:30...刘女士以微信红包、微信转账两种方式向周先生提供资金,微信红包自身即包含“赠与”之义,结合本案具体情形,其中2769元属于刘女士的赠与行为,无需周先生偿还。关于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向周先生支付的12900元,周先生虽辩称是赠与,但其并无证据证明刘女士就此曾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周先生应予偿还。部分网友评论。微博截图该话题迅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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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22:00...2019年其通过微信认识周先生。双方认识不久,周先生便以经济困难为由,多次向其借款。2020至2021年间,刘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累计向周先生转款15669元,后经多次催要均无果。对此,周先生辩称,涉案款项不是借款,是赠与。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以微信红包、微信转账两种方式向周先生提供资金,微信红包自身即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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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9:10...据此判令被告周先生偿还原告刘女士借款12900元。刘女士诉称,2019年其通过微信认识周先生。双方认识不久,周先生便以经济困难为由,多次向其借款。2020至2021年间,刘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红包等方式累计向周先生转款15669元,后经多次催要均无果。对此,周先生辩称,涉案款项不是借款,是赠与。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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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2 19:00...则一般应当认定为赠与或者共同消费支出;如果不存在,则需要进一步举证证明。关于特殊金额与特殊时间的认定特殊金额与特殊时间、特殊数字密不可分,在给付金额中所涉及的数字应考虑是否涉及以下情形:是否为节假日期间的给付或者所涉及的数字与金额既包括法定节假日、全国性传统节日及部分民族、部分地区的传统节日,还包括部分民族的传统节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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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10:58 GMT . 添加到桌面浏览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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