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15 18:10 .. 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经营者在格式合同中预先约定仲裁条款是否构成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益,在实践中争议更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配套解释的规定,仲裁协议中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及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但是,该行为是否限制消费者权利,各地法院态度不一,执法部门则倾向于认为该条款排除、限制了消费者权利。
2020年,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因某电动汽车企业在销售合同中约定“一切争议要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认为其无管辖权,驳回消费者起诉。
2022年4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认为该电动汽车企业在格式条款中约定仲裁条款排除了消费者就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权利,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投诉、举报、提起诉讼的权利”,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同年,江苏省消保委集中约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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