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5-08 13:40 .. 今天公布的5起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通过提级管辖促推诉源治理。
通过提级管辖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典型案件,由较高层级法院作出高质量、权威性、示范性的裁判,可以引导当事人作出理性选择,促进批量纠纷系统化解。
案例1“沈某诉重庆市万州区某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明确了在培训机构“机构停业、人员失联、一关了之”情况下教育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稳妥、高效解决了70多件关联系列案件。
二是通过提级管辖明确新类型案件裁判规则。
对于案件所涉领域、法律关系等在辖区内具有首案效应的案件,通过提级管辖,明确裁判规则,为下级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提供指引。
案例2“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诉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资格认定纠纷案”,该案涉及公安消防部队转制过渡期内因公受伤消防员的权利救济,属于新类型案件。
该案提级管辖后,推动完善了辖区综合性消防救援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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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9-17 04:59 , 3227 , 173 ..
[编按: 转载于 新浪网/财经,中国基金报,原作者:安曼.
2021-09-17. 原标题:超过徐翔!A股最大黑嘴被判19年,证券史上最重量刑! ]
逃亡境外8个月,刚回国一周就落网,A股最大的黑嘴教父吴承泽被判了.
据第一财经等多家媒体报道,2021年8月12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金华中院”)对吴承泽等人操纵市场等违法案件做出一审宣判,主犯吴承泽被判处19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另有团伙14人被分别判处2~6年不等刑期.
(来源于第一财经视频) 值得注意的是,A股首例利用盘后票实施抢帽子操纵的案件,该案创下了A股操纵市场案件刑期的最高纪录,超过徐翔案.
什么是“盘后票实施抢帽子操纵股票”? 据报道,吴承泽团伙,在2016年10月份至2019年3月20日的595个交易日期间,通过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465次,获利2.7亿元,资金型操纵(联合、连续交易操纵)7只股票,获利2.6亿元,合计获利5.3亿元.
那么什么是盘后票实施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呢? 盘后票,是指股市收盘后才发布、推荐给股民的股票.
推荐的同时,荐股者还常常提示股民,“切勿追高!”就是这个看似“客观”的推荐,背后隐藏的是一条覆盖了信息发布、推广、交易和配资的黑色产业链.
抢帽子交易操纵是指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从而间接影响证券价格,从中谋利的行为.
联系到这次案件中,也就是吴承泽团伙提前买入某只股票,并通过盘后票推广,吸引散户买入,推高股价,然后反向卖出获利.
... 证券市场利用盘后票实施抢帽子操纵股票案例 ⟶
[编按: 转载于 新浪网/财经,中国基金报,原作者:安曼.
2021-09-17. 原标题:超过徐翔!A股最大黑嘴被判19年,证券史上最重量刑! ]
逃亡境外8个月,刚回国一周就落网,A股最大的黑嘴教父吴承泽被判了.
据第一财经等多家媒体报道,2021年8月12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金华中院”)对吴承泽等人操纵市场等违法案件做出一审宣判,主犯吴承泽被判处19年,并处罚金7903万元,另有团伙14人被分别判处2~6年不等刑期.
(来源于第一财经视频) 值得注意的是,A股首例利用盘后票实施抢帽子操纵的案件,该案创下了A股操纵市场案件刑期的最高纪录,超过徐翔案.
什么是“盘后票实施抢帽子操纵股票”? 据报道,吴承泽团伙,在2016年10月份至2019年3月20日的595个交易日期间,通过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465次,获利2.7亿元,资金型操纵(联合、连续交易操纵)7只股票,获利2.6亿元,合计获利5.3亿元.
那么什么是盘后票实施抢帽子交易操纵股票呢? 盘后票,是指股市收盘后才发布、推荐给股民的股票.
推荐的同时,荐股者还常常提示股民,“切勿追高!”就是这个看似“客观”的推荐,背后隐藏的是一条覆盖了信息发布、推广、交易和配资的黑色产业链.
抢帽子交易操纵是指是指证券公司、证券咨询机构、专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并对该证券或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从而间接影响证券价格,从中谋利的行为.
联系到这次案件中,也就是吴承泽团伙提前买入某只股票,并通过盘后票推广,吸引散户买入,推高股价,然后反向卖出获利.
... 证券市场利用盘后票实施抢帽子操纵股票案例 ⟶
... 02-27 01:47 , 2149 , 160 ..
8. 于某某诉北京某旅行社及其分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20位老年人与案外人张某某协商组团前往福建旅游事宜,张某某负责安排签订合同及对接,于某某作为老年人团体的代表,通过微信转账向其交付旅游费用.
后收到旅行社发送的电子合同,因参团人员变动多次发生修改,旅行社数次向其发送的电子合同均带有合同专用章.
次年1月,旅行社再次发送电子合同后,原告代表20人签字予以确认.
合同对签约双方、旅游产品名称、旅游日期、旅游费用等进行约定,并附有游客身份信息和旅游行程单.
后因疫情未能出行.
于某某与张某某沟通退款事宜,张某某以公司未向其退款为由拒绝退还,20位老人均诉至法院.
旅行社辩称,张某某并非其员工,与于某某沟通签约并非经其授权履行的职务行为,无权代理及收取旅游费用.
二、裁判结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于某某所代表的 ... 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3:于某某诉北京某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
8. 于某某诉北京某旅行社及其分公司旅游合同纠纷案 一、基本案情 2019年12月,20位老年人与案外人张某某协商组团前往福建旅游事宜,张某某负责安排签订合同及对接,于某某作为老年人团体的代表,通过微信转账向其交付旅游费用.
后收到旅行社发送的电子合同,因参团人员变动多次发生修改,旅行社数次向其发送的电子合同均带有合同专用章.
次年1月,旅行社再次发送电子合同后,原告代表20人签字予以确认.
合同对签约双方、旅游产品名称、旅游日期、旅游费用等进行约定,并附有游客身份信息和旅游行程单.
后因疫情未能出行.
于某某与张某某沟通退款事宜,张某某以公司未向其退款为由拒绝退还,20位老人均诉至法院.
旅行社辩称,张某某并非其员工,与于某某沟通签约并非经其授权履行的职务行为,无权代理及收取旅游费用.
二、裁判结果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中,于某某所代表的 ... 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3:于某某诉北京某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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