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2-21 17:00 .. 如欧科亿、汇川技术、大族激光、科德数控、冰轮环境、协创数据接受的调研数量居前,均超过20次。
计算机、汽车、基础化工、电力设备行业也均接受了超过370次调研,分别涉及超过130家公司。
此外,还有国防军工、食品饮料、通信等九大行业也接待了上百次的调研。
记者注意到,机构青睐的行业与年初时有所类似,但与之不同的是,或受行业轮动的影响,四季度以来调研行业相对分散。
从公司层面来看,有13家上市公司10月以来接受了超过20次机构调研,包括5家机械设备公司、4家汽车行业公司、和少量基础化工、电子等公司。
如接受调研次数最多的个股是电子行业的协创数据,10月以来共有222家机构对该公司进行调研,累计次数达38次。
细分角度而言,券商、基金、保险机构也有所不同。
如证券机构四季度以来共调研了1787家上市公司,在关注度最高的前十家公司中,电子行业中的半导体方向占比达一半。
以东芯股份( .. UfqiNews ↓
6
... 09-11 00:13 , 3199 , 172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开市前的制度建设正在加速推进.
继上周日(2021年9月5日)就上市规则、交易规则、持续监管规则等三项基本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今日,北交所再就落实公开发行注册制下审核职责的,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自律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今日(2021年9月10日)征求意见的三项业务规则分别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下称《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下称《再融资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下称《重组审核规则》).
据介绍,本次征求意见的这三项规则,是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履行审核职责的基本规则依据,其总体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同时又总结了前期新三板精选层的有关实践,形成了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需求特点的制度安排.
北交所公司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要怎么审?我们梳理前述三项规则,总结了以下六大看点,带你一文读懂北交所审核机制.
看点一:落实试点注册制要求 明确具体审核流程 从主要内容看,《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再融资审核规则》《重组审核规则》分别明确了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安排,主要对以下几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 首先,落实试点注册制相关要求,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理念,通过审核问询等方式督促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压实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其次,贯彻公开透明审核理念,将审核流程、审核结果等关键节点信息、交易所问询等审核意见全面向市场公开,充分接 ... 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发行上市、再融资、重组业务规则 ⟶
北京证券交易所(下称“北交所”)开市前的制度建设正在加速推进.
继上周日(2021年9月5日)就上市规则、交易规则、持续监管规则等三项基本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今日,北交所再就落实公开发行注册制下审核职责的,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自律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今日(2021年9月10日)征求意见的三项业务规则分别是:《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试行)》(下称《上市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试行)》(下称《再融资审核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试行)》(下称《重组审核规则》).
据介绍,本次征求意见的这三项规则,是北交所试点注册制、履行审核职责的基本规则依据,其总体安排与科创板、创业板保持一致,同时又总结了前期新三板精选层的有关实践,形成了契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规律和需求特点的制度安排.
北交所公司发行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要怎么审?我们梳理前述三项规则,总结了以下六大看点,带你一文读懂北交所审核机制.
看点一:落实试点注册制要求 明确具体审核流程 从主要内容看,《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再融资审核规则》《重组审核规则》分别明确了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的审核安排,主要对以下几方面内容作出了规定: 首先,落实试点注册制相关要求,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审核理念,通过审核问询等方式督促发行人、上市公司等信息披露义务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压实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证券服务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引导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
其次,贯彻公开透明审核理念,将审核流程、审核结果等关键节点信息、交易所问询等审核意见全面向市场公开,充分接 ... 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发行上市、再融资、重组业务规则 ⟶
... 09-06 10:00 , 3161 , 139 ..
(接续)
第四节 股份变动管理
2.4.1 上市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2.4.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前款所称亲属,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4.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2.4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 ⟶
(接续)
第四节 股份变动管理
2.4.1 上市公司股东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的限售、减持及其他股份变动事宜,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
2.4.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以及上市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虽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持有或控制的本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前的股份,自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前款所称亲属,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2.4.3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按照《公司法》规定,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2.4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 ⟶
本页Url
🤖 智能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