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05-28 10:20 .. *ST中天、*ST蓝光、*ST搜特、*ST庞大、*ST宏图、*ST泛海、*ST嘉凯、ST美置、*ST新海、ST粤泰、*ST弘高、*ST天润、ST阳光城、*ST紫鑫、*ST宋都、*ST海投等多家公司处在“面值退市”边缘。
其中,*ST中天、*ST蓝光、*ST搜特、*ST庞大、*ST宏图、*ST嘉凯、ST美置已锁定退市,*ST蓝光、*ST中天已收到交易所退市决定前的事先告知书。
值得一提的是,在面临“面值退市”之际,*ST庞大、*ST泛海、*ST新海、*ST宋都、ST美置、金科股份等公司抛出了股东、高管增持或回购计划。
关键时点发布增持、回购计划,监管层对公司相关行为高度关注。
例如,金科股份5月22日公告称,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自愿增持计划,增持金额5000万元-1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同一天,金科股份还发布了公司面临破产重整相 .. UfqiNew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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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7-18 02:50 , 907 , 181 ..
为何银保监会要接管6家机构? 1、为什么要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四家保险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两家信托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
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保监会决定依法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2、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被接管后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接托管工作.
二是坚持维护稳定,保持公司正常运行,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 ... 银保监會证监会決定對九家非銀金融机构實施接管-2 ⟶
为何银保监会要接管6家机构? 1、为什么要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天安财险、华夏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四家保险机构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接管条件;新时代信托、新华信托两家信托机构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触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接管条件.
为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银保监会决定依法接管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
2、天安财险等六家机构被接管后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一是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接托管工作.
二是坚持维护稳定,保持公司正常运行,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 ... 银保监會证监会決定對九家非銀金融机构實施接管-2 ⟶
... 03-18 02:24 , 8042 , 153 ..
美国股神沃伦巴菲特致股东公开信--1992年-5:错失联邦国家贷款协会房利美的上涨
即时反馈的(投资)错误
在1989年的年报中,我曾经写过Berkshire头25年所犯的错误,而且承诺在2015年还会再有更新的报告,但是第二阶段的头几年让我觉得若是坚持原来的计划的话,可能让这些记录多到难以管理,因此我决定每隔一段时间会在这里丢出一点东西,所谓自首无罪,抓到双倍,希望我公开的忏悔能够免于大家继续对我的轰炸(不管是医院的死后验尸或是足球队常常用到的事后检讨,我想应该也能够适用在企业与投资人之上).
通常我们很多重大的错误不是发生在我们已经做的部份,而是在于我们没有去做的那部份,虽然因为各位看不到这些失误,所以查理跟我可以少一点难堪,但看不到不代表我们就不必付出代价,而这些我公开承认的错误,并不是指我错过了某些革命性的新发明(就像是全录像印技术)、高科技(像是苹果计算机)或是更优秀的通路零售商(像是威名百货),我们永远不可能拥有在早期发掘这些优秀公司的能力,反而我指的是那些查理跟我可以很容易就了解且很明显对我们有吸引力的公司,无奈在当时我们只是不断地咬着指甲犹豫不决,就是不能下定决心把他们买下来.
每位作者都知道,要让读者了解其意思最好的方式就是举个例子,不过希望我现在举的例子不会过于极端,回顾1988年当时我们决定以3.5亿到4亿美元之间,买进3,000万股(经过事后的分割调整)的联邦国家贷款协会,简称Fannie Mae,我们之前曾经拥有过这家公司的股份,也对其所处的产业相当了解,另外很显然的,也很清楚David Maxwell也就是Fannie Mae的总裁,有能力处理他所接下的一堆问题,同时进一步将公司建立成为一个金融巨擘,一切可说是前景看好,为此我还特地到华盛顿拜访David,确认他对于我们持有该公司一大部分的股 ... 美国股神沃伦巴菲特致股东公开信--1992年-5:错失联邦国家贷款协会房利美的上涨 ⟶
美国股神沃伦巴菲特致股东公开信--1992年-5:错失联邦国家贷款协会房利美的上涨
即时反馈的(投资)错误
在1989年的年报中,我曾经写过Berkshire头25年所犯的错误,而且承诺在2015年还会再有更新的报告,但是第二阶段的头几年让我觉得若是坚持原来的计划的话,可能让这些记录多到难以管理,因此我决定每隔一段时间会在这里丢出一点东西,所谓自首无罪,抓到双倍,希望我公开的忏悔能够免于大家继续对我的轰炸(不管是医院的死后验尸或是足球队常常用到的事后检讨,我想应该也能够适用在企业与投资人之上).
通常我们很多重大的错误不是发生在我们已经做的部份,而是在于我们没有去做的那部份,虽然因为各位看不到这些失误,所以查理跟我可以少一点难堪,但看不到不代表我们就不必付出代价,而这些我公开承认的错误,并不是指我错过了某些革命性的新发明(就像是全录像印技术)、高科技(像是苹果计算机)或是更优秀的通路零售商(像是威名百货),我们永远不可能拥有在早期发掘这些优秀公司的能力,反而我指的是那些查理跟我可以很容易就了解且很明显对我们有吸引力的公司,无奈在当时我们只是不断地咬着指甲犹豫不决,就是不能下定决心把他们买下来.
每位作者都知道,要让读者了解其意思最好的方式就是举个例子,不过希望我现在举的例子不会过于极端,回顾1988年当时我们决定以3.5亿到4亿美元之间,买进3,000万股(经过事后的分割调整)的联邦国家贷款协会,简称Fannie Mae,我们之前曾经拥有过这家公司的股份,也对其所处的产业相当了解,另外很显然的,也很清楚David Maxwell也就是Fannie Mae的总裁,有能力处理他所接下的一堆问题,同时进一步将公司建立成为一个金融巨擘,一切可说是前景看好,为此我还特地到华盛顿拜访David,确认他对于我们持有该公司一大部分的股 ... 美国股神沃伦巴菲特致股东公开信--1992年-5:错失联邦国家贷款协会房利美的上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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