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3-28 13:00 .. 旭辉官微数据显示,2023年公司完成新房交付11.8万套,是其成立以来交付最多的一年。
截至3月18日,旭辉在全国已有43个项目入围“白名单”,部分项目已开始对接融资需求。
在资金回笼压力下,多家房企选择积极处置存量资产,以补充资金流动性。
公告显示,2月14日,旭辉控股集团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CIFIStLeonardsPtyLtd向独立第三方SHSouthStLeonardsPtyLtd出售位于澳大利亚悉尼的16宗地块60%的权益,代价为6630万澳元(约合3.39亿港元)。
旭辉控股集团方面认为,出售事项可以缓解公司的境外流动资金压力并为业务营运提供资金,公司一直积极寻求出售境外资产的机会。
受澳大利亚加息以及建筑成本上升影响,预期该物业的融资成本及开发成本将会上升。
“出售事项可使公司避免产生额外成本及境外流动性进一步承压”。
根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4年2月房地 .. UfqiNews ↓ 0
... 01-05 08:17 , 1630 , 147 ..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4:赠与合同 ⟶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4:赠与合同 ⟶
... 10-25 04:21 , 9848 , 123 ..
[編按: 轉載于 新浪微博/BLUEHOT_LX, 2023-10-25. ]
透視中國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的深意
(2023年10月)今天来谈谈增发1万亿国债的事情.
谈这个增发1万亿国债的问题之前,我们先做一个假设,方便我们来弄懂这些问题.
假如其中的某个你,借了100万元给某人,或者某机构A,约定利率协议并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请牢记底层逻辑,任何借贷协议即信用或融资都会同时产生利率协议和时间期限约定,因此只要牵涉到利率因素的金融产品,想都不用想都是融资借贷并产生债务).
现在3年期限到了,A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那么这里至少有2种方式处理.
1.你和A销毁前面的借贷协议,重新签一份继续再借3年的借款协议,利率上浮10%,这可以理解为债务展期,实际上则是债务违约.
2.A再发行一款金融产品,利率上浮10%,社会中的B来购买产品并回笼资金,然后将获得的资金偿还你的借款后.
A手上仍然没有钱,A的债权人你的手上有钱了,如此操作之后债权人由你变为了B.
这样操作,就是为了维持A的信用,因为A手上仍然没有钱,后续3年怎么过?A仍然要继续发债,仍希望你手中的钱来购买.
很显然,前面第1种方法是表面上看是债务展期,但是实际上是债务违约了,假如你强调必须要还钱,因为你的钱也是借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你不还钱,我凭什么相信你他日就有钱可还?
因此,前面所说的第1种方式的债务展期,适用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模式,不适合用于社会的直接融资模式.
社会的债权人,可不会轻易这么惯着你.
而对于第2种方式,很显然更适用于社会的直接融资模式,即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式地债务展期模式.
这就是回到政府财政赤字这个问题了.
&l ... 透視中國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的深意 ⟶
[編按: 轉載于 新浪微博/BLUEHOT_LX, 2023-10-25. ]
透視中國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的深意
(2023年10月)今天来谈谈增发1万亿国债的事情.
谈这个增发1万亿国债的问题之前,我们先做一个假设,方便我们来弄懂这些问题.
假如其中的某个你,借了100万元给某人,或者某机构A,约定利率协议并约定借款期限为3年(请牢记底层逻辑,任何借贷协议即信用或融资都会同时产生利率协议和时间期限约定,因此只要牵涉到利率因素的金融产品,想都不用想都是融资借贷并产生债务).
现在3年期限到了,A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偿还到期债务.
那么这里至少有2种方式处理.
1.你和A销毁前面的借贷协议,重新签一份继续再借3年的借款协议,利率上浮10%,这可以理解为债务展期,实际上则是债务违约.
2.A再发行一款金融产品,利率上浮10%,社会中的B来购买产品并回笼资金,然后将获得的资金偿还你的借款后.
A手上仍然没有钱,A的债权人你的手上有钱了,如此操作之后债权人由你变为了B.
这样操作,就是为了维持A的信用,因为A手上仍然没有钱,后续3年怎么过?A仍然要继续发债,仍希望你手中的钱来购买.
很显然,前面第1种方法是表面上看是债务展期,但是实际上是债务违约了,假如你强调必须要还钱,因为你的钱也是借的,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你不还钱,我凭什么相信你他日就有钱可还?
因此,前面所说的第1种方式的债务展期,适用于银行贷款这种间接融资模式,不适合用于社会的直接融资模式.
社会的债权人,可不会轻易这么惯着你.
而对于第2种方式,很显然更适用于社会的直接融资模式,即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式地债务展期模式.
这就是回到政府财政赤字这个问题了.
&l ... 透視中國增发2023年国债1万亿元的深意 ⟶
本页Url
🤖 智能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