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学新知三则:民主,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

年学新知三则:民主,新闻自由与言论自由之本意。

自由有多美,先看 -推女郎  。

民主的本意是民为主,重在保护私权,而不是所谓选票之类的,更不是集中制,那是民主的某一种表达形式。“少数服从多数”这样的投票跟民主是两回事。保护私权,才是民主的本意。比如,看邻居家的房子碍眼,不能搞个10个人投票8个人同意就把邻居家的房子拆了。再比如,不能因为几个人投票,都赞成就将某个人枪毙了——人的房子私有财产,不得侵犯;人的性命是天赋人权,不可剥夺——除非经法定程序审理定罪。其他类似的还有生存权、生育权、劳动权和教育权等,人生而有之,不可剥夺,民主的本意是保护民众的私权不受侵犯。没有私权、私产,不能保护私权、私产的民主是“画饼”。

新闻自由,表层是人们有发布和接受新闻的自由。其本意是民众有进行新闻传播的自由,而政府没有,不允许有。也即,新闻业,比如办一份报纸或者广播、电视、电台、网站,每个人、每个非政府机构都可以,天然地可以;只有握有公权力的政府机构不行,不能有。不允许政府机构办新闻是新闻自由最基本的要义。举凡有官府与平民竞争逐利之处,平民鲜有立足之地。

言论自由,表层是人们有发表言论或者出版思想、理念的自由。其本意是民众有表达的权利,而且,最本意的是不因言获罪,没有文字狱。没有这个前提,所谓言论自由可能是一句无法兑现和落实的空话。一边允许人们随便说,而另一边又以此将说者随便抓起来、定罪,则只会导致人们趋利地进行“自我审查”而变得谨言慎语,从而整个社会“万马齐喑”,虽有个“言论自由”的权利,却没有“敢于”使用。

大家都是这么理解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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