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保护私权,不是按大多数人的意办

(鞠强教授口述 学术秘书整理)

因为鞠教授也讲政治心理学,所以今天也来谈谈什么是民主这个话题。

中国人普遍认为:民主就是按大多数人的意办。这和西方的主流观点相差甚远,是典型的中国人民主观。

我们且看下民主的产生简史,让我们眼光回到美国早期:早期欧洲移民跑到蛮荒之地美国大陆殖民,大家各开垦各的荒地,彼此之间都是平等的,后来聚集成了村庄,就产生了公共事务。

比如每家都要挖一条污水沟排污水,工程量浩大,不如挖条总的污水沟,各家再挖条小沟到总污水沟,就可以节约很多劳力,于是个人就把自己的挖沟权让渡出去,由一个总机构来提供挖大污水沟的公共服务。又比如,本来每家每户晚上派人拿枪值班严防野兽和土匪的袭击,这个太麻烦了,于是各家各人都把治安权让渡出去,交给一个总机构,组织夜晚的巡逻队,提供治安公共服务,效率就高多了。

以此类推,个人把许多权利让渡出去,比如挖沟权、治安权、教育权、修路权、挖井权…交给一个总机构,统一提供公共服务,这个总机构就叫村政府。后来村与村之间又有了公共事务,比如修马路,于是各个村政府把自己部分权力让渡出去,形成县、市政府。县、市政府又把自己权利让渡出去一部分形成州政府(省政府)。州政府再把邮政权、铸币权、宣战权、建军权、外交权让渡[出去就形成了中央政府。所以西方世界的中央政府的权利大小取决于各省政府让渡多少。比如,澳大利亚中央政府建立时,使用列表式,只有八项权利,其他事情不能管。

各位同学,你们听明白了吗?西方的观念是政权来自于民权,或公共权力来自私权,也叫主权来自于人权,又称为主权在民,即政府有多大权力,取决于个人权力中让渡出多少!

既然公共权力是从个人私权中让渡出来的,自然在公共权力的行使中要实行民主的制度。所以准确地说,民主是按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策是以偏概全的。

准确地说:民主是个人权力中让渡出去成为公共事务权力的那一部分实行按大多数人的意见进行决策;没有让渡出来的权力,是不可以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的。 之所以要搞民主,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自由(也就是私权),当民主和自由相矛盾时,舍民主而保自由!

比如说,婚姻权就是私权,不可以民主决定你可不可以结婚。几十年前中国有一个著名的女性想结婚。我党不同意,于是开了个民主投票会,民主决定她不能结婚,于是她就无法结婚了,这就是中国人的民主观。比如财产权是属于私权,是绝对不可以按大多数人意愿把别人财产分掉,西方人根本无法理解中国的土地革命。

比如日本东京有个飞机场,中间有块水稻田,田主死活不肯卖,于是只好在飞机场中保留一块水稻田,若按中国人的观念,那肯定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办毁了这块田。又比如台湾的土改,是采用忽悠的办法购买地主的土地,蒋介石身边有一个十分西化的老婆,受此影响是断断不敢直接把别人的地分掉的,他先打压地价,让地价降下来,再大量发行烟糖酒等国营企业的股票,用这些股票去换地主的土地,再以很低的价格卖给老百姓。这样懒汉思想不易产生。再比如,西方人认为生命权是属于个人的,所以他们废除了死刑,也有很多人反对堕胎,就是从这个理念出发的。再比如:一般人是不肯把思考权和言论权让渡给国家的,所以西方特别强调学术自由。

民主从公权侵入私权,还可以被政治人物利用,获取广大底层人民的非理性需求,比方假定有个政治人物宣布:广大农村户口的人实际上是受城里户口人的压迫,因此城里人应该把他们的房产交一半出来,无偿分给广大农村户口的人。假定中国有10亿农村户口(包括大量在城里工作但户口是农村的人),5亿城市户口,如果搞民主选举,相信这个政治人物是一定会得到大多数人民群众拥护的,但理智分析,这一定会天下大乱并且培养出浓厚的懒汉文化。

上述这种为满足底层人民非理性懒汉需求的思潮在政治学上不叫民主,他的标准称呼叫:民粹主义!民粹主义最典型的特征是民主扩散到私权。并且诉诸情绪化或者低级需求或者懒汉需求满足。

文化大革命的大民主就是典型的民粹主义!红卫兵可以根据广大人民多数人的意见在群众大会上当众打死地富反坏右的!理由是这是民主的呼声!当时死了许多人!西方这些民主发源地的人是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这种中国式民主的.

方政治心理学还有个说法:民主侵入私权,一定会导致独裁。因为假定可以以民主名义宣布你死刑,特别是因为说话而获得死刑,自然谁也不敢说话了!

各位同学,大家是否发现中国人理解的民主跟西方人理解的民主差异很大。

在中国,民主简直成了神器,人人都喊民主,好像是一切价值的源泉,是最高价值准则,是道德标准!甚至反对民主的人都叫嚷着民主。实际上民主这玩意儿作用不是想象中那么大,如果按中国人的民主观搞下去,可以在私权的领域也搞民主,势必又闹出一场文化大革命,中国又得倒退几十年! ?

写在后面的话:民主其实就是保护私权。列宁临死前也承认:资本主义就是保护私有制。孔子也认为:天下大同,和而不同,应当求同存异。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尊重你说话的权利,这也是保护私权。人类有天生的自由保护个人权利的权利,自由与民主息息相关,因此也成为美国宪法修正案保护的首选。“民主”这个陌生的西方词汇自“五四”运动以后曾一度变得家喻户晓,更被某一团体发扬光大运用到极致,但在得到了想要得到的一切后却突然“变脸”,又把它变成了一种禁忌。

在某一种强大的舆论引导下,人们一直把“少数服从多数”误读为“民主”。有多少罪恶都是假以“民主”的名义进行?又有多少谬论冠以“民主”的冠冕进行伪装?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更是将“民主”一词侮辱的面目全非,不忍卒读。

-R/l2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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